武汉重症(慢性)疾病医保报销的有哪些?(完整版)


武汉城镇基本医保26种门诊重症(慢性)疾病 1、高血压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的); 2、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 3、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4、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 5、慢性肾功能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 6、肾移植术后抗排异; 7、肝移植术后抗排异; 8、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前期); 9、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10、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11、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 ; 1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Ⅲ级及以上; 13、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达到肺、心功能失代偿期的); 14、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生了甲状腺毒症性心脏病的); 1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6、血友病 ; 17、系统性红斑狼疮; 18、类风湿关节炎(X线检查关节病变Ⅲ期及以上的); 19、系统性硬化病(达到皮肤病变硬化期或萎缩期的); 20、强直性脊柱炎(出现“放射学骶髂关节炎”的); 21、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 22、血管介入治疗术后; 23、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24、儿童孤独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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