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帐户转移


办理机构: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申办对象资格: 参加本市城镇养老保险的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参军、参加自由职业者缴费、转外区退休人员 申办手续: 本人身份证 办理程序: 失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须到本人原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受理当日出具《个人帐户关系转移通知单》。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录用单位为本市统筹范围外的单位,还需提供录用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地址、帐号及单位的名称、地址和帐号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受理之日起至办理结束最长为一个月,并出具《上海市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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