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职工报销意外医疗保险指南


一、办理条件 石家庄参保职工和居民发生意外伤害。 二、办理材料 1.医院医保科盖章的《石家庄市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登记表》; 2.入院记录的复印件; 3.影像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病历本复印件; 5.申报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发生意外伤害3工作日内,应向大额办理处报送办理材料并申请意外伤害认定和登记备案; 2.调查人员到医院或现场调查核实; 3.查实后,属于意外伤害的给予认定,发给认定书; 4.申报人凭认定书在医院就地即时按规定结算(报销)医疗费; 5.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报销范畴的,告知原因,自费结算。 四、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9号(槐安西路和南长街交叉口东北角)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大门口西侧大额办理处 联系电话:83865095、83865730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9月至5月) 下午:14:30——17:30(6月至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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