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失业保险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东陵区、于洪区、新城子区、苏家屯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沈阳辉山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355元; 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下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310元。 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及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310元; 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下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275元。 推荐阅读: 沈阳失业保险基金领取指南 沈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沈阳失业保险缴费办理指南 更多关于沈阳失业保险的相关内容请点击【沈阳失业保险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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