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流程


办理程序 1、单位新参保: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填报的《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报盘格式集合》、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失业保险登记,发给《失业保险手册》。 2、单位注销:国税、地税企业注销证明。 3、人员新参保:参保单位因新招用工等增加参保人员,应填报《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报盘格式集合》并携带如下资料及时进行办理: (1)招工录用和劳动合同等用工手续; (2)调入和转入人员的相关手续; (3)跨省市已参保人员,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相关证明; (4)其他增加参保人员所需资料。 4、人员停保、退保、续保:参保单位减少参保人员时,应填报《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报盘格式集合》并携带如下资料及时进行办理: (1)调出或转出人员的相关手续; (2)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离、退休人员证明; (4)移居境外、升学、参军、死亡证明; (5)其他减少参保人员所需资料。 (6)参保人员中断参保后又续保的,经办机构审核后,应根据参保人员增加信息,及时恢复个人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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