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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失业保险基金领取期限

2017-06-14 08:00:02 无忧保
失业职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在单位连续工作时间确定。  连续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发给三个月的救济金,以后每增加一年工作时间,增发三个月的救济金,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私营企业失业的职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由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连续缴费时间满一年的,发给三个月的救济金,以后每增加一年缴费,增发三个月的救济金,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因转制变为私营企业的,原企业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在原企业的连续工作时间,视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期限。  推荐阅读:  沈阳失业保险基金领取指南  沈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沈阳失业保险缴费办理指南  更多关于沈阳失业保险的相关内容请点击【沈阳失业保险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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