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失业保险年检


服务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年检 办事机构 市、区失业保险中心 审批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承诺时限 每年一次 办理程序 按当年年检通知要求办理 办理方式 用人单位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市、区失业保险中心 联系电话 22708741 投诉电话 22855236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