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


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二、范围 1、生育医疗费。 (1)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相关信息《《《《《 石家庄生育保险参保人群/缴费比例 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方法 》》》》》石家庄本地宝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石家庄生育保险、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等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本地宝【石家庄医疗保险】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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