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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保管理中心费用报销审核规定

2017-06-14 08:00:02 无忧保
1、审核科工作人员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并认真填写报销登记表,审核完毕后加盖"已审"章。  2、基金财务科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所报医疗费参保人员的姓名、性别是否有误,报销凭证票、章是否一致,有元财政监制章,核算报销金额,核算完毕后加盖"财务审核"章。  3、医疗费用金额1000元以上的,由医疗审核科科长审核(签字)批准;2000元以上的科长审核把关后报中心主管副主任审核(签字)批准;5000元以上的主管副主任审核把关后报中心主任审核(签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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