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退费


沈阳医保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退费业务? 已经参与核定并扣款成功,但未发生统筹基金支出,在此期间领取失业金、参军、全日制学校就学、死亡、外市重复参保、退休后继续缴费、服刑等其它符合退费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于应于每月1日-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所属医保局办理退费业务。 具体资料如下: ⑴因领取失业金人员: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盛京银行卡、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因参军复员人员:复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盛京银行卡、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因全日制学校就学人员: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盛京银行卡、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因死亡退费人员:死亡证明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盛京银行卡; ⑸因外市重复缴纳医疗保险人员: 其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医疗保险转移单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盛京银行卡、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⑹因退休后继续缴费人员: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职)审批表及复印件、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计发核定表及复印件、本人盛京银行卡、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⑺因服刑人员:刑满释放证明、本人盛京银行卡、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