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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补缴标准

2017-06-16 08:00:01 无忧保
沈阳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标准是什么?  参保人员补缴2010年8月前应缴医疗保险费的,补缴标准为167.42元/月,  补缴2010年9月-2012年7月期间应缴医疗保险费的,补缴标准为194.28元/月,  补缴2012年8月-2014年6月期间应缴医疗保险费的,补缴标准为218.42元/月,  2014年7月以后应缴医疗保险费标准为252.62元/月。  推荐阅读:  沈阳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沈阳医保卡使用指南  沈阳医疗保险缴费办理指南  沈阳医疗保险查询指南  沈阳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标签:   医保补缴就业灵活就业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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