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医疗账户的划账比例


沈阳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医疗账户的划账比例如何确定? 在职人员:以上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划账基数, 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按2.8%的比例计入 45周岁以上按3.5%的比例计入 退休人员: ⑴划账基数:退休人员以每年6月份应发实际退休费作为7月至次年6月份个人账户划账基数,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退休费的,以上年社会平均退休费作为划账基数;高于上年度社会平均退休费的,划账基数保持不变。 6月份退休费为预发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再予比对划拨。 ⑵划账比例:按照退休人员的实际年龄段制定划账比例, 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下同)为4.6% 51周岁至60周岁为5.2% 61周岁至70周岁为5.8% 71周岁以上为6.4% 遇年龄调整划账比例时间为达到规定年龄的次月起。 ⑶申报核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每年7月份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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