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石家庄9类(种)疾病病人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2017-06-16 08:00:01 无忧保
1、9类(种)疾病病人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分段负担比例的前提下,享受当统筹基金支付到10000元以内部分时,提高报销比例3个百分点和当统筹基金支付到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部分时,提高报销比例1.5个百分点的优惠待遇。  2、9类(种)疾病病人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门诊个人帐户用完个人又负担了500元之后,方能按比例予以报销。5000元以内的,补充医疗统筹基金负担2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补充医疗统筹基金负担30%;10000以上至30000元的,补充医疗统筹基金负担40%;30000元上至150000元的,补充医疗统筹基金负担50%o  (1)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以IC卡上的记录为准,个人帐户用完后,未使用IC卡发生的医疗费用的票据,不予审核报销;  (2)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与所持特殊病证病种相符。个人帐户未用完之前不相符的部分尚可充报,个人帐户用完后不相符部分一律不予报销。在职常驻外地和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门诊费用累计超过年度个人帐户金额与5∞元之和后,方可按比例审核报销与病症相符部分的医疗费用;  (3)9类(种)疾病病人的备药量必须符合第六问答中第六款第(7)项之规定,超量部分的医药费不予报销;  (4)报销时,特殊病证、病历、处方等相关资料齐全。

标签:   医疗医疗费医疗费用费用报销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