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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变更


一、办事条件 在我市参保企业正常参保的员工二、申请材料 .一、由于员工本人或公安部门原因造成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 1.公安部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改的姓名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及复印件; 4.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申请; 二、由于企业申报错误造成员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 1.单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号自然升位(可通过网上申报) 1.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申请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 1.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进入中国境内的证件; 2.相关证明。三、申请受理机关 企业缴费所属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四、办事程序 一.中国大陆员工由企业登录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 1.登录社保局网站www.szsi.gov.cn企业网上申报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打印《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业务)变更申请表》(盖单位公章) 2.附上申请材料 3.到缴费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 二.港澳台籍和外籍员工由企业经办人到征收窗口办理 1.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业务)变更申请表》(盖单位公章) 2.附上申请材料 3.到缴费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请注意:每月15日前(含15日)申报的,视为当月办理;16日以后申报的,视为次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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