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户个人办理退重复缴纳养老保险


深圳户籍人员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退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 申请材料 一、在深以多个电脑号参保而重复缴费的 (一)因被户籍地公安机关更改身份证号码的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新旧社保卡复印件(验原件); 3、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个人书面申请; (二)首次参保时因企业社保经办人填写《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时错报身份证号码的 1、首次参保的企业证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新旧社保卡复印件(验原件); 4、窗口工作人员查阅的当事人首次参保时的《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三)首次参保时因企业经办人网上申报时错报身份证号码的 1、首次参保的企业证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新旧社保卡复印件(验原件)。 (四)首次参保时未录入身份证号码的 1、首次参保的企业证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新旧社保卡复印件(验原件),旧卡丢失的可提供《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手册》复印件(验原件); 若不能提供首次参保单位证明和旧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手册》的,需提供员工人事档案中相关在原企业工作的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五)首次参保时因社保工作人员录入身份证号码错误的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新旧社保卡复印件(验原件); 3、窗口工作人员查阅的当事人首次参保时的《申报表》。 二、在深参加养老保险与异地重复缴费的 (一)未在异地办理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待遇的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社保卡复印件(验原件); 3、异地相关社保机构开具的相关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二)已在异地办理了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待遇的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深圳的社保卡复印件(验原件) 3、异地相关社保机构颁发的《退休证》复印件(验原件),或其他异地相关社保机构开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申请受理机关:社保机构各征收部门 决定机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社保分局温馨提示:关于深圳市社保局以及各区社保分局、社保站的地址联系方式,请详见办事易频道文章《深圳各区社保分局、社保站联系方式》 办事程序 1.到社保征收窗口领取《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业务变更申请表》 2.提供申请材料 3.到缴费所属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当月15日前(含)申请的,视为当月受理的业务;16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受理的业务。 办理结果拨打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电话或96888编辑推荐,您可能还感兴趣的链接:社保缴费合并如何办理? 养老保险如何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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