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凭证办理


流动人员养老保险转移办理办法 一、法规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二、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 三、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申请表》或单位离职跨省转移证明 四、办理转移部门: 参保人可到单位参保所在的社保机构(包括分局和社保管理站)办理 具体地址,请查看办事易频道文章:深圳各区社保站地址、联系方式办理流程图 相关附件: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xls 深圳社会保险转移专题汇总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流动人员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凭证办理 ·跨省就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 ·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我市 ·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出我市 ·跨省就业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入须知 ·跨省就业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出须知 ·深圳养老保险转移专题案例分析 ·随迁入户转社保缴费工龄如何算? ·异地养老保险转入深须有工作单位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转出须知 ·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转入须知 办理机构、相关法规 ·深圳各区社保站地址、联系方式 ·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暂行办法 查询相关 ·如何打印社保参保证明清单? ·深圳社保明细查询(图解) ·社保咨询电话12333如何拨打? ·2011年社保缴费缴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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