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用人单位(具体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和岗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政府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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