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单位职工医保退保办理条件、材料、流程、地点及时间
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因死亡、出国定居、转公费医疗等原因,终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材料
1.《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减少表》两份盖单位公章;
2.死亡证明或户口本注销页复印件;
3.出国定居的书面证明复印件;
4.其他符合规定的书面资料复印件;
5.单位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注:复印件需用A4纸单面等比例复印,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员持相关书面资料和《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减少表》至所属医保局单位参保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所属医保局
【联系电话】024-62161173 024-62161771
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每月1-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沈阳各区县市社保局地址一览
沈阳社保局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