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单位医疗保险登记条件、材料、流程、地点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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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沈阳市用人单位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经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经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
4.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的险种为养老保险的《辽宁省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5.在报盘程序中将“新开户单位基础信息采集”填写完整,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经办人签字;
6.本年度和上年度工资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7.单位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8.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注:复印件需用A4纸单面等比例复印,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1.在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www.syyb.gov.cn)中下载单位报盘程序,填写并打印“新开户单位基础信息采集”。
2.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书面资料及相关表格(纸质和电子档),至所属医保局申请办理。
办理地点
所属医保局
联系电话:024-62161173 024-62161771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咨询电话:12333 024-62161771
沈阳医保局网点
办理时间
每月1-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