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为年满60周岁。原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在2014年6月23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2014年7月1日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年龄超过45周岁、不足60周岁的农村和城镇居民,应参保并逐年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待达到60周岁时,允许补缴缴费年限不满15年部分,也可以不补缴;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和城镇居民不再缴费,可直接按月领取70元的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