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是医疗费用保险的简称,指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它是健康保险的主要内容之一。医疗保险的作用是,当被保险人发生大额医疗费支出时,可得到经济上的帮助,对于因患一般性疾病而支付的小额医疗费用,可以视为日常生活开支,医疗费用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各种不同的健康险保单所保障的费用一般是其中的一项或若干项之组合。
一、医疗保险给予支付的范围:
医疗保险只对因疾病引起的伤残负责给付,所以应该对医疗保险中的“疾病”含义有清晰了解。
首先,疾病须是由非先天原因所引起。有些先天就存于体内的疾病,比如先天性心脏病,则不属于医疗保险范围。
其次,疾病须是人身体内部原因所致。某些最初诱因来自外部的疾病,如传染病或流行性-感冒等,因为外来诱因侵入体内后使疾病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应被视为内部原因所引起。
第三,疾病须是偶然性原因造成。人生以健康为常态,疾病的发生必须由于偶然的原因,并且可以用药物、手术等手段治疗。换言之,须有病因,还能治疗。年老衰弱等自然现象,人虽然呈现出病态,可以通过打针、吃药来维持健康,但因没有病因,所以不属于疾病。
二、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范围:
(1)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支付标准以外的医疗费用;
(2)不符合规定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
(3)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酗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4)交通、医疗、药事事故等其他赔付责任支付的医疗费用;
(5)职工工伤(公伤)、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6)在香港、澳门、TW地区和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7)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