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 |
办理部门 |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便民服务大厅及13县区管理部 |
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
申请条件 |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 |
办理材料 | 单位经办人准备延安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延安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总表、延安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工资表、延安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
办理流程 | 《延安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延安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延安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延安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职工工资表》初审(系统录入)中心资金科单位经办人提供中心业务大厅中心业务大厅复核(加盖业务章)到账(承办单位内部运转)缴存单位转账 |
办理地点 |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便民服务大厅及13县区管理部 |
办理时间 | 便民服务大厅早上9:00-12:00,下午13:00-17:00、13县区管理部8:0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 |
联系电话 | 0911-2162613 |
法定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表格 | 汇缴清册、汇总表、表更清册、汇(补)缴书 |
备注 |
延安市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事项服务指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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