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缴交房租提取公积金
设定依据:孝公管中文【2015】20号
申请条件:根据孝公管中文【2015】20号的文件要求
办事材料:(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携带原件,用a4纸各复印一份)。
(2)以申请人为户名的工、建、农、交、湖北、招商银行储蓄存款活
期存折或银行卡(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住房租赁合同》及支付房租的凭证,租住商品房的提供房屋租
赁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由房产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配偶的房屋套数为无房的证明。
提示:提取额度不得超过1.2万元。每年可提取一次。
办理地点:孝感市北京路53号房产大厦二楼公积金管理中心
孝感市长征路22号公积金城中营业部
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12-23409600712-2839719
办理流程:窗口提交申请→营业部初审→营业部复审→财务科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