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调动或“个体”在新单位缴存公积金,将原公积金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
a.辖区内转移:
单位转移:转出单位填写《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无需提供资料。
“个人”及托管人员转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新单位《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b.本市外转移:
单位转移:转出单位填写《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通知书》,提供异地转移接收函、经办人身份证。
“个人”及托管人员转移:个人填写《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通知书》,提供异地转移接收函、本人身份证。
(2)对一个缴存职工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合并。
需提供的资料:不提供任何资料。只限于本单位多账户人员(身份证、姓名信息相同)使用。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转移。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