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账户转移。在新单位为您办理新增人员手续后,由您本人或原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持以下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提供的资料:
①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中心提供,原件两份);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③调动的提供调令或相关任职文件,离职的提供相关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提取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
归集科咨询电话:288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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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2293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