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申报核定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宁政发〔1995〕113号 | ||
办事部门 | 市人社局 | 服务类型 | 其他 |
联系电话 | 0951-5555217 | 事项性质 | 其他 |
办理地点 | 银川市民大厅c1大厅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14-21窗口 | ||
申办条件 | 1、在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参保范围内,参加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 2、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 ||
前置条件 | 1、在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参保范围内,参加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2、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 ||
所需材料 | 提供1、《宁夏回族自治区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加申报表》;2、提供1、《职工录用备案证明书》;3、《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 | ||
办理时间 | 每月1-20日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服务对象 | 单位专管员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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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受理-即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