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参保人员跨省转出 |
设定依据 |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2、娄底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处管理制度(娄市社险〔2008〕11号) |
申请条件 | 娄底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
办理材料 | 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 |
办理流程 | (一)申请转出。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2、3号窗口提出转出申请。 (二)打印凭证。2、3号窗口受理转出申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本人自带交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三)转出审核。2、3号窗口收到转入地社保机构以邮寄方式发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四)办理转出。2、3号窗口将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邮寄的方式发往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省局办理基金转出付款。 (五)档案资料整理移交。2、3号窗口将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到档案室归档。 |
办理地点 | 娄底市乐坪东街684号市人社局1楼办事大厅2、3号窗口 娄底市乐坪东街684号市人社局106室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受理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办结 |
联系电话 | 0738-8262276 |
表格下载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