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范围: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本人应在居住地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或同级医疗机构治疗,填报《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并经过业务部门批准。
2、办理地址
(1)、办理机构: 市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窗口: 新区齐庆路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
联系电话: 0919-2839178/2839861
(2)、办理机构: 王益区医保中心
办理窗口: 王益区七一路医保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 0919-2168220
(3)、办理机构: 印台区医保中心
办理窗口: 印台区政府院内北四楼
联系电话: 0919-4185455
(4)、办理机构: 耀州区医保中心
办理窗口: 耀州区耀州北路锦阳公学对面华艺君城二楼
联系电话: 0919-2808518
(5)、办理机构: 宜君县社保中心
办理窗口: 宜君县人力资源市场综合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 0919-8172925/817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