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
服务类型 | 信息要素 | 填写说明 |
办 事 指 南 类 | 事项名称 | 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 |
受理范围 | 个人或法人 | |
办理机构 | 1.东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利民西路9号,邮编:222300,电话:0518-87221881); 2.灌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灌云县伊山镇西环路美都新城小区西门南侧,邮编:222200,电话:0518-88820333);3.灌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灌南县新安镇灌河路1号,邮编:223500,电话:0518-83288891); 4.赣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赣榆青口镇黄海东路0315号,邮编:222100,电话:0518-86237052); 5.海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海州区朝阳中路16号,邮编:222000,电话:0518-85525798,0518-85411597) 6.连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连云区中华西路49号建行港口支行,邮编:222000,电话:0518-82304865)。 | |
监督投诉电话 | 0518-85520690 | |
受理条件 |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在职职工,均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申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由个人申报。 | |
所需材料 |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设立申请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者营业执照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登记: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非本市户籍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两寸照片一张; (4)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 |
办理程序 | 1.申请人持缴存登记材料到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2.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打印开户通知书。 3.申请人持中心审批材料到缴存银行网点设立个人账户,办理缴存。 | |
流程图 | ||
办理时限 | 当场办结。 | |
收费依据 | ||
收费标准 | ||
表格下载 | ||
网上办理 | ||
网上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