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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返还办事指南

2017-07-25 08:00:02 无忧保

一、受理范围

1.具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返还申请条件的个人或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本事项适用于:

1)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退休前离境定居并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退保的;

2)在职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申请退保和领取死亡待遇的。

二、设立依据

1.《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离休、退休基金实行社会统筹的通知》第四款;

2.《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第五章 第十四条;

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第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第一章 第八条、第十七条。

三、实施机关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区县级或以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湛江市分为2级,分别为市级、区级。

1.权责划分(市)

市局权限: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本事项的办理。

2.权责划分(区)

县(区)权限:负责辖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本事项的办理。

四、办理条件

业务情形 1: 属在职参保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

设立依据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3号)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必要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

2.不予办理的情形:

无。

业务情形 2: 属出国定居并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设立依据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3号)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必要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出国定居并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不予办理的情形:

无。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 属出国定居并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活期储蓄存折

以申请人姓名在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的。存折提供原件,账户页提供复印件。

1

1

纸质

《退保返还个人账户(出国定居)申请表》

由本人填写。

1

纸质

居留国证件或领事馆签发的移民签证批文

出国定居的提供。

1

1

纸质

本人身份证

或现有身份证明材料,以及经公证机关证明的与原身份证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

1

1

纸质

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或单程赴港澳台通行证

出境定居的提供。

1

1

纸质

表2 属在职参保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申请书》

由死者遗属填写。

1

纸质

申请人身份证(含港澳台)/回乡证/护照

港澳台人员也需提供身份证。

1

1

纸质

死者户口簿/身份证/死者户口注销证明

无。

1

1

纸质

死者的银行卡或活期存折或社会保障卡

银行卡需附卡的银行信息记录纸 如不能提供死者本人银行存折而提供申请人存折的,需提供申请人为死者继承人的公证材料。

1

1

纸质

死者的身份证

无。

1

1

纸质

死亡证明

公安机关、司法部门或医院、民政部门出具的。

1

1

纸质

火化发票

无。

1

1

纸质

相关部门的土葬证明

如土葬才需要提供。

1

1

纸质

申请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如户口簿、结婚证、村居委出具的关系证明。

1

1

纸质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25个自然日

受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参照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三规定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县(区)社保局待遇核发科科室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接收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接收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9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打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返还核对表》,一式两份;不予通过的,告知原因。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区)社保局待遇核发科科室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返还窗口办理流程图》。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无。

九、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湛江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表

单位

地址

咨询电话

办公时间

湛江市社保局

赤坎区湾南路31号

3619203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雷州市社保局

雷州市西湖大道170号

8818765

吴川市社保局

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人社局大楼

5562743

廉江市社保局

廉江大道中208号

6611286

徐闻县社保局

徐城镇徐海路137号

4867990

遂溪县社保局

遂城镇文东路122号

7776812

麻章区社保局

麻章区育才南路13号

3305568/3305718

坡头区社保局

南调路60号人社局大楼3楼

3954608

赤坎区社保局

赤坎区百姓路一号

8208075

霞山区社保局

岭南路3号a幢2楼

2717622

开发区社保局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3楼

开发区:3622001

东海岛:2968238、2968258

2.网上办理网址

无。

十、举报、投诉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0759-12333、0759-3619599;

网址:http://www.gdzjsi.gov.cnhttp://www.gdzjsi.gov.cnhttp://www.gdzjsi.gov.cn/outside/zwgk/

标签: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保险养老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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