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具备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根据《关于印发异地就医登记规程的通知》(湛社保[2012]150号)第一条 第二款、第三款规定:
1)因病情需要转院到外地就医住院;
2)转院出院后治疗未终结,仍须继续异地复诊住院的。
二、设立依据
1. 《颁布<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湛府〔1999〕51号)第四十四条;
2. 《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湛府[2008]43号)第二十三条;
3. 《关于印发异地就医登记规程的通知》(湛社保[2012]150号) 第一条 第二款、第三款;
4. 《关于印发异地就医登记规程的通知》(湛社保[2012]150号) 第二条 第三款、第四款。
三、实施机关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县(市)级或以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湛江市分为2级,分别为市级、县(市)级。
1.权责划分(市)
市局:负责市区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业务。
2.权责划分(县(市))
县(市)社保局负责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业务。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 《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 第二十三条 |
《关于印发异地就医登记规程的通知》 | 第一条 第二条 | |
必要条件 |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因病情需要转院到外地就医住院; 2)转院出院后治疗未终结,仍须继续异地复诊住院的。 | |
2.不予办理的情形: 两次或多次因不同病种需市外就医,不可以办理转院复诊登记。 |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首次市外就医的出院小结(多次市外复诊的需提供最近一次复诊的出院小结)
表1 因病情需要参保人自行申请至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 份数(份/套) | 复印件 份数(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转诊) | 无。 | 2 | 纸质 | |
参保人身份证 | 无。 | 1 | 纸质 | |
病历 | 最近一次。 | 1 | 1 | 纸质 |
需再次住院证明材料 | 须是之前社保机构核准转诊(院)的市外医疗机构所出具的 参保人在核准转诊(院)的市外医疗机构出院后,按照医嘱需继续到该院复诊住院的或首次异地住院的。 | 1 | 1 | 纸质 |
病历 | 最近一次。 | 1 | 1 | 纸质 |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 0个工作日 | ||
受理时限(窗口办理) | 0个工作日 | 受理时限说明 |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即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
法定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 参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的外,二十个工作日内决定。 |
承诺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 参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的外,二十个工作日内决定。 |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保管理科(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录入社保信息系统,出具转院复诊审批表;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口头告知不符合的原因于需补充的材料。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窗口办理流程图》。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无。
九、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交通指引 |
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31号(市社保局) | 0757-3619263 | 逢工作日 | 可乘坐11、12、22路公交车在湛江市影剧院下车或乘坐805、29路车在社保局下车 |
2.网上办理网址
无。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0759-12345、0759-3619231
网上查询:http://www.gdzjsi.gov.cn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0759-12345
网址:http://www.gdzjs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