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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办事指南

2017-07-25 08:00:02 无忧保

一、受理范围

1.具备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根据《关于印发异地就医登记规程的通知》(湛社保[2012]150号)第一条 第二款、第三款规定:

1)因病情需要转院到外地就医住院;

2)转院出院后治疗未终结,仍须继续异地复诊住院的。

二、设立依据

1. 《颁布<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湛府〔1999〕51号)第四十四条;

2. 《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湛府[2008]43号)第二十三条;

3. 《关于印发异地就医登记规程的通知》(湛社保[2012]150号) 第一条 第二款、第三款;

4. 《关于印发异地就医登记规程的通知》(湛社保[2012]150号) 第二条 第三款、第四款。

三、实施机关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县(市)级或以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湛江市分为2级,分别为市级、县(市)级。

1.权责划分(市)

市局:负责市区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业务。

2.权责划分(县(市))

县(市)社保局负责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业务。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印发异地就医登记规程的通知》

第一条 第二条

必要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因病情需要转院到外地就医住院;

2)转院出院后治疗未终结,仍须继续异地复诊住院的。

2.不予办理的情形:

两次或多次因不同病种需市外就医,不可以办理转院复诊登记。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首次市外就医的出院小结(多次市外复诊的需提供最近一次复诊的出院小结)

表1 因病情需要参保人自行申请至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转诊)

无。

2

纸质

参保人身份证

无。

1

纸质

病历

最近一次。

1

1

纸质

需再次住院证明材料

须是之前社保机构核准转诊(院)的市外医疗机构所出具的 参保人在核准转诊(院)的市外医疗机构出院后,按照医嘱需继续到该院复诊住院的或首次异地住院的。

1

1

纸质

病历

最近一次。

1

1

纸质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0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窗口办理)

0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即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参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的外,二十个工作日内决定。

承诺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参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的外,二十个工作日内决定。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保管理科(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录入社保信息系统,出具转院复诊审批表;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口头告知不符合的原因于需补充的材料。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窗口办理流程图》。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无。

九、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31号(市社保局)

0757-3619263

逢工作日

可乘坐11、12、22路公交车在湛江市影剧院下车或乘坐805、29路车在社保局下车

2.网上办理网址

无。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0759-12345、0759-3619231

网上查询:http://www.gdzjsi.gov.cn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0759-12345

网址:http://www.gdzjsi.gov.cn

标签:   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医疗保险保险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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