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具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适用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二、设立依据
1.《颁布<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湛府[1999]51号) 第五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三、实施机关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县(市)级或以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湛江市分为2级,分别为市级、县(市)级。
1.权责划分(市)
市局:负责市区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查询业务。
2.权责划分(县(市))
县(市)局:负责当地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查询业务。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第四条 |
必要条件 |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
2.不予办理的情形: 无。 |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 份数(份/套) | 复印件 份数(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参保人身份证 | 无。 | 1 | 纸质 | |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 无。 | 1 | 纸质 |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 0个工作日 | ||
受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受理时限说明 |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即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
法定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 当场办结。 |
承诺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 当场办结。 |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保管理科(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办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口头告知参保人需补充哪种相关材料。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窗口办理流程图》。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无。
九、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交通指引 |
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31号(市社保局) | 0759-3619231 0759-3619276 | 逢工作日 | 可乘坐11、12、22路公交车在湛江市影剧院下车或乘坐805、29路车在市社保局下车 |
2.网上办理网址
无。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0759-12345、0759-3619231
网上查询:http://www.gdzjsi.gov.cn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0759-12345
网址:http://www.gdzjs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