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具备随军家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未就业随军配偶随军安置后,可申请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二、设立依据
1.《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八条、第六条、第四条;
2.《关于印发<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操作办法>的通知》 总、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一条。
三、实施机关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区县级或以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湛江市分为2级,分别为市级、区级。
1.权责划分(市)
市局权限: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本事项的办理。
2.权责划分(区)
县(区)权限:负责辖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本事项的办理。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 《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
《关于印发<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操作办法>的通知》 | 第一条、第二条 | |
必要条件 |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未就业随军配偶随军安置后,可申请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 |
2.不予办理的情形: 无。 |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 随军家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 份数(份/套) | 复印件 份数(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湛江市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申请表》 | 1 | 纸质 | ||
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簿 | 本人页。 | 1 | 1 | 纸质 |
《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 随军配偶提供省内军队部门出具的。 | 1 | 1 | 纸质 |
本人社保卡、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 存折应有近1年内交易情况,银联卡应有卡资料查询单据或银行卡存款业务回单 存在两地重复缴费的,提供。 | 1 | 1 | 纸质 |
委托书、当事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 | 委托书上要有申请人签名并盖指模 当事人委托申办人代办的,须提供。 | 1 | 1 | 纸质 |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 0个工作日 | ||
受理时限 | 2个工作日 | 受理时限说明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法定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 参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当场决定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承诺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 根据《关于做好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粤社保函[2012]122号)第六条第一点,子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随军家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2个工作日内出具《随军家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随军家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6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随军家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予通过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随军家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窗口办理流程图》。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无。
九、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湛江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表 | |||
单位 | 地址 | 咨询电话 | 办公时间 |
湛江市社保局 | 赤坎区湾南路31号 | 3619203 |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
雷州市社保局 | 雷州市西湖大道170号 | 8818765 | |
吴川市社保局 | 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人社局大楼 | 5562743 | |
廉江市社保局 | 廉江大道中208号 | 6611286 | |
徐闻县社保局 | 徐城镇徐海路137号 | 4867990 | |
遂溪县社保局 | 遂城镇文东路122号 | 7776812 | |
麻章区社保局 | 麻章区育才南路13号 | 3305568/3305718 | |
坡头区社保局 | 南调路60号人社局大楼3楼 | 3954608 | |
赤坎区社保局 | 赤坎区百姓路一号 | 8208075 | |
霞山区社保局 | 岭南路3号a幢2楼 | 2717622 | |
开发区社保局 |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3楼 | 开发区:3622001 东海岛:2968238、2968258 |
2.网上办理网址
无。
十、举报、投诉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0759-12333、0759-3619599;
网址:http://www.gdzjsi.gov.cnhttp://www.gdzjsi.gov.cnhttp://www.gdzjsi.gov.cn/outside/zwg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