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办理流程的通知
各处(室)、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
为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服务工作,方便缴存企业办事,中心决定对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办理流程进行优化和修订,以简化办事流程。
1、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办理申请由铁路分中心、各区(县、市)管理部负责受理并进行缴存合法性审查。
2、分中心、各管理部受理企业提交的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核。签署复核意见后,分中心、管理部负责将相关申请资料报送中心分管领导签批。经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分中心、管理部至办公室盖章出具缴存证明。分中心、各管理部受理拟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服务指南及流程详见附件)
3、中心归集业务处负责对分中心、各管理部的拟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缴存证明办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检查。
本通知自2015年9月15日起执行。
附件:
1、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办理住房公积金.doc
2、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办理流程图.doc
3、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书.doc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