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单位从业人员、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领养老金
◆办理地点
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为申报)
◆办理时间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关于本市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办理退休手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0)29号]。
◆申请条件
1、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2、符合本市城镇企、事业单位申领养老金条件;
3、在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或高温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者(曾经从事过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人员,可将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年限相加,退休条件按从事特殊工种要求的工作年限来确定)。
◆办理材料
除按到龄退休规定携带的材料外,还需携带:
1、《个人特殊工种岗位登记表》(表三)原件;
2、《上海市从事特殊工种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
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
30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1、《领取养老金方式确认表》[申字1表(附表)];
2、根据不同情况,还需分别填写下列表式:
(1)事业单位人员需填写《养老金申领表(事业办法)》(申字3-1表);
(2)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需填写《养老金申领表(城镇企业办法)》(申字1表)。
(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