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缴费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提前退休申领养老金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记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申请条件
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2、符合本市规定的申领养老金条件;
3、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办理材料
除按到龄退休规定携带的材料外,还需携带:
1、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2、《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二份。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
30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1、《领取养老金方式确认表》[申字1表(附表)];
2、《养老金申领表(城镇企业办法)(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缴费人员)》(申字1-1表)。
(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