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调入职工的,应自录用调入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需要提交的要件:
1.新设立单位提供《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两联;
2.已缴存单位新录用或调入职工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联;
3.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各管理部(办事处)审核并开设个人账户。
办理场所:各管理部(办事处)。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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