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账户信息修改。
二、职权条件:参保职工姓名等账户信息发生更改或错误时。
三、职责: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信息的修改。
四、法律依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2011年7月1日施行)。
五、应提交的前置件目录:1.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或缴费信息变更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或缴费原始凭证。
六、职权流程:
1.申请人根据前置件目录提交前置件。
2.窗口工作人员清点前置件齐全后受理;若前置件不齐全,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重新申报。
3.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若不符合修改条件,退回申请材料,说明不予办理理由。
4.工作人员提出拟批复意见。
5.主管副局长签批。
6.修改账户信息。
七、承诺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九、承办及监督科室:账户管理科0454-8227651 ;投诉监督科(市政务服务中心):0454-868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