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报征缴一科
业务经办流程
一、 新增单位业务经办流程:
单位参保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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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参保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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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当期缴费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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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征集生成 |
1、填报张家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2、参保企业单位请提供: 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花名册(由缴纳养老保险的保险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已有单位业务经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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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当期缴费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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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征集生成 |
参保单位新招工或新转入职工参保需携带材料
企业单位参保:
1、请携带参保单位与职工签署的《聘用合同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新增医保需填写《医疗保险续保人员登记表》或者《医疗保险新参保人员登记表》
注:续保人员必须是由原参保缴费处办理停保以后,方可由新缴费单位做续保业务。
医疗保险新参保人员必须是未参加张家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其他情况均为续保。
以上各项手续请各参保单位专管员负责办理
申报日期:基本医疗保险费请在每月15日以前做好申报核定,以免造成人为的不必要的停保断保情况的发生,以保障参保职工切身利益。
参保单位办理人员减少需携带材料
1、人员减少需人员参保单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2、办理在职转退休:
医保在职转退休时,如果,需提供退休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在退休人员花名册上单位暂时申报工资。如果养老已计算待遇需提供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和养老待遇计算表。
承办部门:企业申报征缴一科
联系电话:0313-2175704 0313-2163890
声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化均以实际操作为准
标签: 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