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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复诊办事指南

2017-07-26 08:00:01 无忧保

事项名称

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复诊

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异地就医登记规程的通知》(湛社保[2012]150号)

申请条件

经市区三甲医院转院到市外医院治疗出院后,需再次回院治疗;第一次市外就医出院后,因病情需再次回院治疗的。

办理材料

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本市转市外就医的需提供本市三甲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因病情需到市外医院复诊的,带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提交申请,由本市转市外就医的需提供本市三甲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2、审批:由待遇核发科和我科共同核定后,审批并备案。

3、如办理后超过三个月未复诊,需到我科延期续签。

办理时间

全年均可受理申请(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31号市社保局2楼职工医保

联系电话

3619216、3619263

标签:   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医疗保险保险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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