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湛江市城镇职工定点门诊申请办事指南

2017-07-26 08:00:01 无忧保

事项名称

湛江市城镇职工定点门诊申请

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

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湛社保【2006】25号)

申请条件

经卫生部门批准执业的医疗机构(门诊)

办理材料

1、执业许可证副本、广东省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

2、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3、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诊疗服务量(包括门诊诊疗人次、平均每一诊疗人次医疗费),以及可承担医疗保险服务的能力;

4、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

5、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6、医疗机构(门诊)医护药技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

7、《湛江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申请表》一份;

8、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的内部管理和工作制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医疗机构(门诊)准备上述资料后,向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考核及审批:市人社部门受理申请后,征求我局意见,由我局安排专家对医疗机构(门诊)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意见请示市人社部门,最后,由市人社部门根据我局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批。

3、签订协议:经市人社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门诊),我局与其签订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申请的医疗机构(门诊)确定为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

办理时间

每年11月1日至30日。

办理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31号市社保局2楼职工医保

联系电话

3619276

标签:   申请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