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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房产证未满12个月的无贷款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2017-07-27 08:00:03 无忧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房产证未满12个月的无贷款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提供《新乡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1份。

二、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2份复印件。

★户口本上不显示夫妻关系的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借款人未婚的,提供未婚声明2份;

★借款人离异未再婚的,提供:⑴未再婚声明2份;⑵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借款人丧偶未再婚的,提供:⑴未再婚声明2份;⑵死亡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提供人行出具的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1份复印件。

四、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2份复印件。

五、提供所购住房《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六、提供所购住房《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证》(单元房除外)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七、提供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县(市)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自2015-10-12起执行

标签:   公积金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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