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容 |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在票据的有限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提取。 |
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
条 件 |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本市范围内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且票据有限期内仅能申请一次。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网上或住房公积金银行自助终端预约,柜台办结。 |
申请材料 |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并前往管理部办理);按照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5.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预售房)的:(1)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因按揭贷款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现售房)的:(1)房产证复印件一份(2)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购买本市存量商品房(二手房)的:(1)房产证复印件一份(2)契税税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购买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1)房产证复印件一份或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购房合同因按揭贷款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2)政策性住房购房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专用收据无法提供原件的,可以使用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的查档印章或者原售房单位印章); 9.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
申请受理机关 |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详见深圳中心官方网站首页,缴存提取银行网点分布。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本审批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事项程序 | |
时 限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 |
联系电话 | 0755-12329 |
法律效力 | 经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 |
救济权利 |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 1.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申请表格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样表) |
年审或年检 | 无年审 |
特别提示 |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两年以内; 3.职工以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购房提取的,提供开发商出具的购房收据或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若购房收据或购房发票无法提供原件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或开发商印章); 4.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到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 5.贷款银行印章指银行业务专用章(贷款专用章、消费信贷专用章、会计业务专用章、个人业务专用章等)或银行公章; 6.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公积金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7.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预约业务(支持跨行预约,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 |
常见问题 |
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是否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有时限要求吗? 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中的住房包括哪些?小产权房和军产房包含在内吗? 购买自住住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首付? 因继承、赠予、买卖等原因对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进行过户的,过户后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或还贷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