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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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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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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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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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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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保缴费的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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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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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账户转出,由缴费单位或个人提供: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出具申请表》 2、转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转移人员与转出方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调动的附调函) (二)个人账户转入,由转入单位或个人提供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转入单位签章确认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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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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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账户统筹范围内转移,应在收到相关资料审核无误,2个工作日内完成;
2、个人账户统筹范围外转移,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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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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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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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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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390182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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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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