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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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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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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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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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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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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参保缴费的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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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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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账户转出,由缴费单位或个人提供: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出具申请表》 2、转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转移人员与转出方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调动的附调函) (二)个人账户转入,由转入单位或个人提供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转入单位签章确认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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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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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人账户统筹范围内转移,应在收到相关资料审核无误,2个工作日内完成;
					 
 2、个人账户统筹范围外转移,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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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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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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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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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17-390182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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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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