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灵活就业职工医疗保险 | 
| 设定依据 | 汕府〔2003〕148号《汕头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 
| 申请条件 | 本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期间人员或者退休人员。 | 
| 申报须提供材料 | (一)在服务站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填写《汕头市代理社会保险事务申请表》并附带身份证及复印件2张、中行存折或工行存折原件复印件办理投保。 
 (二)在其他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需填写《汕头市代理社会保险事务申请表》并附带在职职工所在单位证明,经所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征收科(股)确认仍属参保人员的证明资料、身份证及复印件两张、中行存折或工行存折原件复印件办理投保。 (三)在市内退休的人员要填写《汕头市代理社会保险事务申请表》并附带身份证及复印件2张、中行存折或工行存折原件复印件办理投保。 (四)失业人员要填写《汕头市代理社会保险事务申请表》并附带《失业保险待遇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2张、中行存折或工行存折原件复印件办理投保。 | 
| 办理地点 | 汕头市代理社会保险事务服务站 | 
| 办理时间 | 每月1-23日 | 
| 联系电话 | 88521794 | 
| 办理流程 | 填写《汕头市代理社会保险事务申请表》,附上申报须提供材料,由业务窗口进行信息登记和缴费确认,并开据《登记卡》,之后办理银行委托代扣手续。 | 
| 正文 | (一)在服务站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填写《汕头市代理社会保险事务申请表》并附带身份证及复印件2张、中行存折或工行存折原件复印件办理投保。 
 (二)在其他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需填写《汕头市代理社会保险事务申请表》并附带在职职工所在单位证明,经所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征收科(股)确认仍属参保人员的证明资料、身份证及复印件两张、中行存折或工行存折原件复印件办理投保。 (三)在市内退休的人员要填写《汕头市代理社会保险事务申请表》并附带身份证及复印件2张、中行存折或工行存折原件复印件办理投保。 (四)失业人员要填写《汕头市代理社会保险事务申请表》并附带《失业保险待遇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2张、中行存折或工行存折原件复印件办理投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