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单位调整缴存基数和比例 |
设定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申请条件 | 单位根据实际调整缴存基数和比例时 |
办理材料 |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调整申报表》;《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明细表》。 若降低比例还需提供:1、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决议;2、《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并另附申请报告。 |
办理地点 | 市区管理部:阳泉市城区德胜东街27号 郊区管理部:阳泉市荫营镇东大街17号(建行银行 郊区支行) 盂县管理部:阳泉市盂县秀水东街2号(建行银行 盂县支行) 平定管理部:阳泉市平定县东大街37号(建行银行 平定县支行) |
办理时间 | 除法节定假日,周一至周五。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联系电话 | 市区管理部: 2296096(支取、汇缴、查询业务) 2013969(贷款、查询业务) 郊区管理部:5152886、5152889 盂县管理部:8099278、8099279 平定管理部:6063928、6063928 |
办理流程 | 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调整申报表》、《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明细表》报公积金中心,中心审核后单位进行调整; 若降低比例还需提供: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并另附申请报告,中心审核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 |
附件下载 | 2015《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调整申报表》.doc 2015《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明细表》.doc |
阳泉市:(归集业务)单位调整缴存基数和比例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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