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2015年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事项名称:医疗保险报销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申请条件:
本地医院不能保险或转外地就医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转院申请审批表、本人医保卡、出入院诊断、病历医嘱复印件、费用明细清单及微机打印的正规医疗费结算票据
办理地点:市、旗县区社保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联系电话: (0478)8527352,(0478)8527322
办理流程:
①市社保局接收医疗费票据复印件→②监审科外调核查报销票据→③服务大厅窗口报销(医保科填写报销审核单、复核,财务审核→局领导签批→财务支付)。
责任部门:各旗县区社保局。
办理时限:22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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