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填报《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基本情况表》和《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及缴费登记表》,出示以下证件资料,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一)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五)能够说明本单位及职工工资发放的凭证、财务报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六)企业与参保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
(七)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