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办事指南

2017-07-28 08:00:01 无忧保

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

事项名称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

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事项

办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第350号)

受理机构

各县(市)管理部住房公积金提取窗口

决定机构

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条件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息余额:

(一)离休或退休的;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国、出境定居;

(四)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五)被纳入本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且职工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留存三个月的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购(建)房合同在签订两年以内的;建造、翻建、大修工程自批准两年以内的;集资建房签订协议后基础完工至工程主体竣工后两年以内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在工作地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

(四)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的正常缴存职工,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服务费的;

(五)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身患下列重大疾病之一,用于医保之外个人自费的;

(1)各种恶性肿瘤

(2)慢性肾衰竭

(3)再生障碍性贫血

(4)严重肝硬化

(5)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6)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

(7)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

(8)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9)主动脉手术

三、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支付首付款。

四、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可同时申请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申请材料

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均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住房公积金手册。

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不同情况需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一)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或退休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二)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1、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2、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一份);

(三)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1、房地产转让合同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四)购买单位集资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1、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集资房楼层分配表(单位提供一份备案);

2、个人与单位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原件(复印件一份);

3、集资建房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一份);

(五)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六)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有关部门出具的审批手续原件(复印件一份);

(七)职工在乡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八)职工购买房改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优惠售房审批表》、《房改计算表》、交款发票原件(复印件一份);

(九)一次性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管理部业务窗口填单办理。采取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签订《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按月偿还贷款协议》;

(十)偿还商业银行(信用社)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1、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2、银行当日贷款余额单(加盖银行印章);

(十一)职工在工作地无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开具的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和租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职工缴存所在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十二)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劳动合同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十三)职工出国、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境外定居证或户口注销证明(注销原因为出国定居)原件(复印件一份);

(十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1、死亡证明(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原件(复印件一份);

2、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盖单位公章);

3、出具合法继承人的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十五)被纳入本地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的职工,交纳物业管理费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所属县(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救助证明和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票据原件(复印件一份);

(十六)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1、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2、医院结算清单、社保部门报销的相关票据原件(复印件一份)

3、因配偶或子女重大疾病的需提供相关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三、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持夫妻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四、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可自行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并提供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1、职工委托自然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须办理公证委托,提供公证书原件;

2、夫妻间委托需领取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一式两份。

3、单位证明委托,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是同一单位,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程序

一、职工携带提取相关材料提出申请;

二、管理中心对提交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核;

三、职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

办理期限

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限:提取资料齐全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收费情况

表格下载

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监督检查

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查科(电话:2125673)

咨询渠道

0906—2128307

标签:   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