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要件:
a、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
1、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支付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租赁协议签订人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人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b、租住商品住房的;
1、租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开具的提取人夫妻双方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提取人工作单位和所租房屋不在同一地区的,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地房产部门和租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开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2、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房租支付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提取人为单身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
6、提取人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7、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金额:
1、在房屋租赁合同约订的承租期内每年提取公积金1次。
2、夫妻双方每年提取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房租,市城区不得超过12000元/年,广水市、随县城区不得超过7200元/年,乡镇不得超过4800元/年,且不得超过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公积金支取凭证》→客户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